关于我们
一、LP份额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达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达融”)的全部LP份额,初始投资金额39,798万元。苏州达融投资于珠海东方景翌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景翌”)C类LP份额(40000万元),A类、B类LP份额本金共计480,000万元优先于C类LP份额。东方景翌通过委托贷款放款给借款人(三亚鹿璟实业有限公司、三亚鹿南实业有限公司、三亚鹿湾实业有限公司、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以如下抵押物提供担保:
序号 | 名称 | 土地面积或 建筑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
---|---|---|---|---|---|
1 | 红沙85号 | 38,785.69 | 城镇住宅 | 1.5 | 58178.535 |
2 | 鹿回头B2 | 54,976.91 | 住宿餐饮 | 1.88 | 103356.5908 |
3 | 半山半岛帆船港 | 60,999.41 | 帆船港项目 | 60,999.41 | |
4 | 鹿回头B17 | 66,703.23 | 住宿餐饮 | 0.6 | 40021.938 |
5 | 鹿回头B18 | 93,230.48 | 住宿餐饮 | 1.69 | 157559.5112 |
合计 | 314,695.72 | 420115.985 |
除上述抵押外,另有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永红担保;
二、处置方式
通过阿里法拍平台对外公开转让
三、公告有效期
20天(工作日)
四、受理征询及异议有效期
20天(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义请与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联系。
五、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
1.本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提供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0852-0571-87183287
电子邮箱:chengmuge@cindahk.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85号16A
七、对排斥、阻挠征询异议的举报方式
邮件:caihong@cindahk.com
八、其他
项目转让所产生的律师费、手续费、税费等,由买家承担。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相关法律文书或项目资产资料的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欢迎投资者致电或来函洽谈购买股权资产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