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杭州信达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丰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处置杭州丰迎对上海大西洋远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西洋”)的委托贷款债权。
截至基准日2023年8月21日,杭州丰迎对上海大西洋债权本息合计381,645,555.56元人民币,其中债权本金为310,000,000元(分首笔250,000,000元、第二笔60,000,000元两笔投放),利息71,645,555.56元,受让方需同步以1元受让杭州丰迎持有的上海丰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念”)100%股权,杭州丰迎通过持有上海丰念100%股权,间接持有上海大西洋100%股权。上海丰迎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为首笔250,000,000元委贷债权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上海大西洋作为项目公司,持有坐落于五角场街道313街坊3/2丘(土地使用权面积257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办,土地证号:沪房地杨字(2014)第018180号),及土地上在建工程(拟建建筑面积为12,4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76平方米,地上8,3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725平方米,建筑物用途为商业、办公及车库)。土地及在建工程均已作为委托贷款抵押物抵押给杭州丰迎合伙企业(土地他证号:沪(2022)杨字不动产证明第10000815号、沪(2022)杨字不动产证明第10000816号。在建工程他证号:沪(2023)杨字不动产证明第 10003999号),其中土地为首笔债权本金为250,000,000元的委托贷款的抵押物,在建工程为第二笔债权本金为60,000,000元的委托贷款的抵押物,两笔债权设有交叉违约安排。
20 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义请与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联系。
1.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 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并能根据我方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及资金证明;
4. 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债权的主体。
5. 债务方及担保方或其关联方不得参与竞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0852-0571-8713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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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转让所产生的律师费、手续费、税费等,由买家承担。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相关法律文书或项目资产资料的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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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